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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七言律师)物情(李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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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七言律师)物情(李咸用)


物情
唐·李咸用

谁分万类二仪间,
禀性高卑各自然。
野鹤不栖葱蒨树,
流莺长喜艳阳天。
李斯溷鼠心应动,
庄叟泥龟意已坚。
成是败非如赋命,
更教何处认愚贤。
出处全唐诗:卷6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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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七言律师)物情(李咸用)》添加时间:2025-05-19;更新时间:2025-06-19



    2025-05-19-10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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