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县城附近村庄极普通的胡同。狭窄悠长,如一条伏在阳光下喘息的蛇,扭动着身子蜿蜒延伸。路面没有柏油,裸露着深黄的粘土。深深浅浅的车辙便是这条蛇身上醒目的伤口。自行车碾过,总要留下一连串或清脆或沉闷的叹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车轱辘粘得像糖葫芦,骑是骑不动的,只有下车推的份了。胡同两旁的房屋大概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了,低矮破败,有几家院墙红色的墙砖被风蚀的层层剥离,碎屑均匀的飘落在墙脚,暗红暗红的,像血。
十四年前的夏天,一个微雨的清晨,我和老公撑着伞,抱着刚刚七个月大的女儿走进了这条胡同中段一座普通的农家小院,女儿银铃般的笑声在雨花中飞溅出好远好远。这是我们在县城的第一个家。那时我们在县城附近上班,老家离县城很远。没办法,攥着微薄的工资,我们只得在这里临时租住。这是一座五间主房的院落,主人因为做生意刚刚搬走,虽然有点儿破旧,但挺干净,布局还算合理,住起来也舒适。经过简单的修饰,当家的温馨溢满屋子,我们就成了这条胡同的又一个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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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除了我们夫妻外,都是本村人。平日里大家都各忙各的,胡同里总是安安静静的,只有到吃饭的时候才又喧闹起来。每当胡同两旁高高矮矮的烟囱吐出最后一缕炊烟,各家的老老小小就会端着碗蹲在各自的门口,边吃饭边谈论着身边发生的故事,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聊到尽兴处,此起彼伏,哗声一片,就连院中枣树上的麻雀都知趣的扑棱开翅膀躲得远远的。我们起初并不能接受这种吃饭方式,后来也慢慢被同化了,也就融入了这喧闹的行列。
住的时间久了,我渐渐发现胡同平时的安静之外还有另一道风景。晨曦中,晚霞里,在人们都各自忙碌的时候,在胡同的尽头,一个更加低垂的门洞前,总有一个瘦小的身影坐在马扎上,默默的摆弄着各种颜色的纸花。每次骑车经过,我都要好奇的看上几眼。她大约五十多岁,瘦骨嶙峋,一贯的深蓝色对襟衣服显得有些肥大,但总是那么干净板正,古铜色的脸上爬满皱纹,头发一丝不乱的在脑后挽了一个髻。最使我惊诧的是她是裹了脚的,玲珑的小脚边总放一个竹编的小筐,干枯的手极其灵巧的左右上下摆动几下,再用细铁丝一扎,几张鲜艳的薄纸就出落成一朵漂亮的纸花了。这样不一会儿功夫,竹筐里就撒满了许许多多的绚丽缤纷的小花,拥着挤着,聚集了胡同所有的喧闹。但当整个胡同真正喧闹的时候,它们是退却的,和它们的主人相约退却进小小的庭院里,和大家的喧闹格格不入。虽然觉得奇怪,终因是外乡人,不便过多打听什么。只隐约听邻居说,她老伴儿早些年已经谢世了,她一个人靠给寿衣店扎纸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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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冬天到了。我们租住的小院的水管是植在院子里的,因此冬天极冷的一个多月里,水管被冻住了,是没办法用水的。我只能下班后去邻居家取水,很是不便。一个大雪初晴的午后,我想洗洗衣服,到邻居家取水,敲了几次门都没人开,好像没在家。稍远一点儿的人家我也不很熟悉,也不便去要水。正当我拎着水桶左右为难的时候,远远地就看见她坐在冬日暖暖的阳光下依旧扎着纸花。“去她家要点儿水吧”我想着,就向她走过去。她看着我手中的水桶明白了来意,只一句“来吧”便微笑着起身,踮着小脚引我到屋里。屋子昏暗冷清,弥漫着淡淡的阴土的霉味,但收拾得很干净。几件简单的家具全是深暗的朱红色,只有正中桌子上放大的一幅黑白照泛着柔柔的白光。照片上的人大概二十多岁,身着中山装,面目清秀,浓浓的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口唇微启,微微含笑像是想说什么。不用说,这就是他已去世的老伴吧。她帮我打开水龙头就不再多说什么,只静静的坐在离我不远的椅子上看我放水。寂静的空气在我们中间蔓延,我总想找些话打破这种沉闷的寂静,却又不知说什么好。正在这时,背后响起了她苍老的声音:“你会写毛笔字吗?”毛笔字?为什么问我这个?我一怔,或许她看这个胡同只有我们夫妻是上班的知识分子吧,此时我才真的为自己不会写毛笔字感到懊恼,甚至感到无地自容。 中小学生语文题库,中小学学生语文试卷,就来<A hTTps://wEw.euzW.net/yUweNtiku/>易优语文题库</a>。
“不会”我也只能诚实的回答她。
“不会!”她提高了声音说,“怪不得你戴着眼镜,练毛笔字姿势正确,就不会得近视。”
随后,她像是对我,又像是对她自己说:“我先生会写一手很漂亮的毛笔字,眼睛特别好使。每年过年的时候,村里的人都求他写春联......”
哦,原来她老伴儿会写毛笔字!在她沉浸在回忆里的一刹那,我接满了水,匆匆告别,拎了水桶走出来。
后来,我老觉得她挺怪,闲聊时跟邻居老太太说起那次要水的事。从老太太口里得知,她娘家就在邻村,家道殷实。她虽没读过书,年轻时却出落得水灵灵的,是附近村子的大美人,追求她的男人多了去了,她偏偏看上了教书匠,也就是后来她的丈夫,斯斯文文,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书也教的极好,是远近闻名的好先生。可就是刚直不阿,脾气拗得很。婚后,他们很恩爱。白天她帮他整理好衣服,把他打扮得清清爽爽得出门上课,每次都目送他消失在胡同的尽头才依依不舍的返回家;晚上,他帮她洗脚,低眉弯腰之下,她那双莲藕般的小脚就被他浸泡在热气腾腾的水盆里了,两张甜蜜的笑脸便在这温热的气息中升腾出两朵并蒂的莲花,小屋永远荡漾在春光里。可就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年,赶上了文化大革命,批斗“臭老九”。他丈夫被戴了高帽子,挂了大牌子,沿街游行,受尽屈辱,游街的第二天便在教室里用镰刀割颈自杀了。当人们赶到的时候,只见鲜血溅了一屋顶,满眼的红,人已倒在那片浓得化不开的红光里,不行了。从此,她成了孤零零的寡妇,身边连一个子嗣也没有,好多人都劝她再走一步,可她不,她说她忘不了他,忘不了他们曾经的好日子,她要是走了,他怎么办?谁给他烧纸钱?她要在这里一直守着他,为他扫墓,为他烧纸钱,让他在那边有钱花,过得好!就这样,她不顾别人的劝解,不顾没有子嗣她的老年没人照顾,依然留了下来,留在了他们新婚的小屋,时时与他相伴!为了生计,更为了那边的他有钱花,她学会了扎纸花,平日里用纸花换些钱度日,每逢他的忌日或鬼日,不管什么天气,她都要踮着小脚走着去到他的坟上去,给他烧点儿纸钱、纸花,坐在他身边说说话。好多年了,一直到现在她都孤苦伶仃一个人用她特有的方式怀念着充盈着她生命意义的另一个人!相比现在的年轻人把婚姻当儿戏,见异思迁,薄情寡义,这又是怎样一种用生命诠释的伟大而深沉的爱情!我震惊了,震惊于这种朴素的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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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那条胡同里住了八年,终于积蓄了钱买了自己的房子,搬了出来。但是,那条胡同所带给我们的默默温情是走到哪里都忘不掉的。刚搬走的几年里,我会时不时的回去看看老邻居,还有扎纸花的她。后来,上班之余兼职做生意,事情多了起来,去的次数也就渐渐少了。就在一年前我再次去的时候,胡同的路面已经硬化,两旁的房子大多也已翻盖一新,几乎寻不到以前的影子了。去老邻居家坐了才听说,她去年胃癌晚期,过世了。人最后虽然瘦得皮包骨,但是始终面带微笑,走得很安详。临终她对侄子说:把我埋在他身边,我总算能陪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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