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辩 韩愈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着不察也,和而倡之 ,同然一辞。皇文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律曰:“二名不偏讳①。”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律曰:“不讳嫌名②。”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谥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 "彻"为 "通",不闻又讳 "车辙"之 "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 "雉"为"野鸡",不闻又讳 "治天下"之 "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支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注释】①二名不偏讳:两个字的名字,单用其中一个字时,不避讳。如孔子的母亲名叫"征在",孔子说"征"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征:。
②不讳嫌名:写人姓名音相近的字不避讳。下文"浒"、"势"、"秉""机"、"谕"均与唐代皇帝名音同音近。
9.下列各项中加点字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
A.贺不举进士为是 举:推荐
B.稽之以国家之典 稽:查核
C.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 止:到达顶点
D.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 胜:超过
10.下列各项中加点虚词用法和意义完全相同的一项是 ( )
A.为犯二名律乎 为宫室之美妻妻妾之奉
B.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C.与贺争名者毁之曰 微斯人,吾谁与归
D.乃比于宦官宫妾 家祭无忘告乃翁
11.下列句子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能驳斥毁谤者观点的一组是( )
①律曰:"二名不偏讳"。 ②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③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 ④康王刽之孙,实为昭王。
⑤不闻又讳 "治天下"之 "治"为某字也。
⑥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 "渝"及 "机"。
A.①③⑤ B.②④⑥ C.①②⑤ D.③④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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