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的侠客
王小东
什么是“黑客”?黑客是英文"hacker"的音译。英语字典对于"hacker"的动词原形"hack"是这样解释的:黑客行为指未经授权便进入一个计算机的存储系统,如数据库。对于"hacker"是这样解释的:黑客是嗜好编程或使用计算机的人。就其英文原义来看,是比较中性的,虽然有“未经授权”等不合法的含义。中文译成“黑客”贬义比英文原义似乎略重,但大致恰当,而有些书翻译成“计算机窃贼”就十分不恰当了。
用什么来比喻黑客最合适呢?我想,在中国文化中有一个极为贴切的概念来比喻黑客,这就是“侠”。黑客就是信息空间中的“侠”,因而不妨译成“信息侠”。在古代社会中“侠以武犯禁”,他们凭自己的武艺自行其是,独来独往,不受体制的束缚。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体制的监控能力加强,“侠”似乎消失了,至少是少了。然而,新的信息技术似乎又提供了体制外的活动空间,黑客们凭自己的智慧犯禁,各行其是,独来独往。侠客与罪犯不能完全等同,他们虽然与罪犯同属“犯禁”者,但在侠客中不乏慷慨仗义之士,他们也杀人越货、抢掠钱财,但往往也劫富济贫、仗义疏财。黑客们也是一样。尽管某些黑客也有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但这只是黑客活动的一部分。在多数情况下,黑客们并不在意钱财,他们有时破坏权威当局的计算机系统是为了表示对当局一些专制政策的不满或抗议,如对于美国中央情报局、司法部、空军等网页的破坏;有时是开开玩笑,如他们常常诈骗别人提供自己的银行账号,但并不真的窃取钱财。他们有时还帮助堵住一些软件的安全漏洞。1997年初,一群德国汉堡的黑客在国家电视台表演了如何使用"Activex"控制器,在无需提供身份识别号码的情况下,把钱从一个银行账户搬到另一个账户上去。用这种方法当然是可以盗窃钱财的,但这些黑客没有用它干坏事,却是公布了出来,以引起人们的警惕。
黑客们常常干一些让权威当局哭笑不得的事。1995年4月的俄克拉荷马爆炸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麦克维在他自己的辩护律师问他为什么不选择晚上干这事,那样可以少死些人的问题时,回答说“那样政府就不会在意,我们必须多杀人,才能使它在意”。消息发表后,引起了全国的愤怒。这个消息是黑客们非法侵入麦克维的辩护律师的计算机得到的。他们共窃取了25000份联邦调查局的文件,以及其他数百份保密的法律文件。在审判之前公布这类消息会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全国的愤怒情绪会使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公正裁判;另一方面,辩护律师们也可以以此为借口,为犯罪嫌疑人开脱。总之,黑客们就是喜欢把一些正儿八经的事搅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