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将军的部队》有感又是一年读书季,今年看的是《将军的部队》。
这是一部以战争为主要题材的短篇小说集,一共有八篇,分别是杨金远的《官司》、艾伟的《战俘》、阿成的《赵一曼女士》、尤凤伟的《木兰从军》、李浩的《将军的部队》、凡一平的《理发师》、薛忆沩的《通往天堂的最后那一段路程》和严歌苓的《金陵十三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战俘》和《将军的部队》。
《战俘》这部作品发表时的初名是《中篇1或短篇2》。也就是说,这篇小说可以拆成两个部分,《俘虏》和《忠诚》。《俘虏》主要讲述了侦察兵“我”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被俘到后来逃脱的故事,这期间美国军队里看管俘虏的托马斯对战俘很好,还开导“我”,帮“我”克服了自杀的念头;《忠诚》则讲述了“我”回到部队以后的故事,“我”回到“我们”的部队,首先是“我”(易优作文网 Www.euZW.Net 学作文,学阅读,提升语文阅读写作能力,就来易优作文)对组织的忠诚受到了考验,“我”认为自己对组织是忠诚的却不想诚实地告诉组织“我”被俘虏了,因为那样便意味着耻辱与可疑的“变节”,于是“我”变成了同志们的怀疑对象。但偏偏是这个时候,被“我”枪杀的托马斯侥幸逃过一死反成了“我们”的俘虏,“我”则成了看管俘虏的人。“我”和托马斯身份的调换让“我”极为不安,战俘们说的又是“我”不懂的英语,所以“我”唯恐托马斯告诉其他人“我”认识他,就对战俘百般虐待,甚至割下了托马斯的舌头。
托马斯是个那么天真善良的人,他对“我”的关怀早已超越了他们之间的敌对立场,而“我”却自认心安理得地对着他,扣下了扳机。托马斯曾经说过,他之所以来管战俘是因为他不想杀人,如果让他杀人的话他会疯的,他的结局也正是应验了他的这句话,即使他已经对逃跑的俘虏起了杀心,却依然在看见“我”眼中一瞬的柔软之后放松下来。但下一刻,血液飞溅。他天真的眼睛中充斥着惊愕与疑问,大概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放松以后还是开了枪。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了枪……而且开完枪以后并没有感到不安,还对托马斯表示了不屑和鄙视:“你这个美帝国主义走狗,资产阶级下流坯,我代表人民处决你。”
……
最后“我”终于遵循自己的本心,在被美军包围以后放走了托马斯,准备与美军同归于尽。读完以后,感到了一种无法形容的、各种情绪混合在一起的感觉,里面有对“我”的无法理解、对托马斯的怜惜和对“我”的情态侧面反映出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人民思想的……那种介于理解和不理解之间的感觉,当然还有对战争的……也不能说是深恶痛绝,最合适的词应该是厌恶和悲哀。
至于《将军的部队》……一提到将军,通常都会被塑造成铁骨铮铮的硬汉形象,而这部则不同。这部小说中的将军是个慈祥的老人,总是以一个类似于眺望的动作回忆着自己的过往。已是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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