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是个执勤城管人员,平时大手大脚花钱,今天却为拾元钱而后悔,说来还真的有些不信……
——我说的这个乞丐,不是金庸大师笔下的陈友谅一类,她们一手拿身份证标志的破碗,一手持打狗棍流浪四海,伸手要吃喝,要不成则轮岗上阵的那种。却也有另一番豪情壮志,侠义云天,肝胆相照,身怀绝技的大侠称号!
他,是一个流浪艺人。
那是一个周末的冬夜,华灯初上,南海大道两边的高楼上,瞬间点起万家灯火,如芝麻一般得凌乱。
王宝依旧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执勤,如没有灵魂的稻草人般。
一样的站台,紧张又热闹。一样的街灯,昏黄又乏力。只是来乘车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
大概二十点时候,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矮瘦的个子,头发乱成一团,似乎一年也没有梳理过,满脸的皱纹一抓就是一大把,长长的胡子遮住了下巴与嘴唇,想找出那张小嘴还得费些功夫呢,衣服黄一块黑一块,袖口长一个短一个,裤子上两三个破洞,却看不出什么潮流。他右手抱着个熟睡的小女孩,约莫两三岁,戴一顶红色小绒线帽,短衣短袄,光着脚丫子;左手拖一套陈旧的音响和一张小板凳。
他走到站台后面空地上便停了下来。放下手里的音响,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小女孩:“小皮,小皮起来了”,小孩没有动静,他便使劲抖了一下,一巴掌打到小孩小脚上,怒斥:“开工了——”然后半蹲下去将小孩往地上一放,小女孩似乎惊醒了,迅速睁开睡眼,眨了一下,马上伸出小手摘下帽子,翻了过来,双手托着帽子,仰着头走向挎包的路人,见无人理睬,她便走向另一个,两个,三个,直到人见人畏她才张开双手在原地打转,眼巴巴望着那些陌生的脸孔,始终没有开口,甚至笑容也没有。——她的命真硬。
那中年男子拨弄了一下音响,里面响起了九十年代流行的老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书桌大小的白油纸,纸上粘满了透明封箱胶,微微发黄,角上有些磨损。上面的内容大抵是:买艺救妻,妻患重病在床,小孩无吃无喝,今天厚颜带女子沿街卖艺,救妻一命……
——内容够惨够呛,何等伟大的爱情!
王宝看了心也酸。
小女孩一听到音乐,马上跑回来跪在那张白色油纸边,将小绒帽放在身边,两只手藏在身后摸着黑黑的小脚,仰着头望着过路的行人,眼里充满了期待,一下子又是舔了舔舌头,咽了口口水。
半响过去了,路过的人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只见小女孩回头看了一下她爸爸,她爸爸随即拿起唛头,忘情地演唱一曲家喻户晓又过时的《吻别》,尽管他模仿的极相似,但那些歌神歌王的歌曲在他口中唱出来是多么的难听,简直就是玷污音乐,简直就是强奸耳朵。王宝听了赶紧躲到大树背后去了。不过,他这一举动,果然很灵,吸引了不少围观的路人,有些甚至纷纷掏出钱包,一元、两元、五元……丢进小女孩身边的帽子里。
这时,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喂,小妹妹,你叫哥哥啊!叫了我就给钱”逗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伸出舌头又缩了回去。
小女孩立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身子扭来扭去甩着小手,嘟着小嘴巴,一幅不合作的样子。一会儿拉着他爸爸的唛头线摇了又摇,一会儿趴在音箱上一动不动,一会儿用脚踢了踢那顶红色小绒帽。他爸爸一看火了,一脚就朝她身上踢过去,她“哇!”的一声,应声倒下,随即哇哇大哭,又滚又爬。这一效果甚好,围观慷慨解囊的人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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