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下面小编就来分享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
公元前359年(周显王10年,秦孝公3年),卫鞅起草了一个初步变法的法令,他把新法令一条一条地写出来,呈给秦孝公看。秦孝公完全同意,叫他去发布告,让全国的人都依着做去。卫鞅唯恐人家不信任,不遵守新法,就先做个准备来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在南门立了一根木头,出了个命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十两金子。”
一会儿工夫,南门口围上了一大堆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大概是一种玩意儿,成心跟咱们开玩笑。”有的说:“这根木头,我小儿子也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金子?”大伙儿瞧瞧木头,又瞧瞧别人,都想瞧瞧谁有这傻劲去上当,卫鞅一听净是瞧热闹的,没有一个敢扛的。他一下子就加了五倍的赏,说:“谁能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五十两金子。”这么一来,更没有人敢碰了。
大伙儿正在出神的时候,忽然人群里钻出一个人来。他是专门给人家取笑的,上了当也不知道生气,得了个“冤大头”的外号。大伙儿一见他愣头愣脑地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去逗他,跟他说:“喂,大头!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一会儿国君就赏给你五十两金子呐!”这个冤大头乐了乐,打量着那根木头有多沉,就说:“扛得动,扛得动!”他真把木头扛起来就走。大伙儿闪开一条道,好像小孩儿们看耍猴儿似地嘻嘻哈哈地跟着他,一直跟到北门。卫鞅叫人传话,对他说:“你听从朝廷的命令,真是个好人。”当时就赏给他五十两金子。瞧热闹的人一见他真得了赏,一个个都愣了。他们后悔刚才没扛,错过了机会。要是明儿个再有这事,傻蛋才不扛呐!这件新闻一传出去,一时全国都知道了。人民都说:“左庶长真是说到哪儿应到哪儿,他的命令就是命令。”
第二天,大伙儿要学冤大头的样儿,又跑到城门口去看木头。这回换了个新花样。木头没有了,张着一个挺大的告示。他们都不认得字,看了半天也不懂。有个小官念给他们听。念出来的东西也有听得懂的,也有听不懂的。可是他们知道“左庶长的命令就是命令”,都得服从。新的命令一共有下面几条:
(一)实行连坐法。每五家人家编为“一伍”,十家人家编为“一什”。一伍一什互相监视。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应当告发。不告发的,十家连坐,受腰斩处分。告发的和杀敌人同样有功。私藏罪人的和罪人同样有罪。每个居民必须领取凭证。没有凭证的不能来往,不能住店。
(二)奖励建立军功。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拿打仗立功为标准。杀一个敌人记一分功,升一级。功劳大的地位高,田宅、车马、奴婢、衣服,随地位的高低分等级使用、穿戴,没有军功的就是有钱也不得铺张。贵族的远近高低要看打仗的功劳而定。凡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贵族名单。不论有道理没有道理,凡是为私事打架殴斗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受罚。
(三)奖励生产。凡人民努力于“本业”[耕种和纺织,是根本的事业,叫“本业”],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经营“末业”[做买卖挣钱是末流的勾当,叫“末业”]和为了懒惰而贫穷的,连同他的妻子、儿女一概没入官府为奴婢。谁要是把灰土扔在道上的,就把他当作懒惰的农民处理。一家之中有两个成人的儿子就应当分家,各立门户,各交各的人头税。不愿分家的,每个成人加倍付税。
新法令公布之后,国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没有军功的贵族领主失去了特权,他们即使有钱,也不过算是富户。立军功的有赏,最高的赏赐是封侯,但是封了侯也只能在自己的食邑内征收租税,不能直接管理食邑内的人民。这么一来,领主制度的秦国,从此以后变为地主制度的秦国了。这么巨大的改革不引起贵族领主的反抗才怪呐。大夫甘龙和杜挚代表了旧势力起来反对。卫鞅不愿意把他们赶尽杀绝,只把他们革了职,罚做平民。老百姓要是反对新法,除了连坐法以外,还有砍头、腰斩、抽筋、凿头顶、下油锅、车马分尸等等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