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唐朝杰出的诗人。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后迁居下圭阝(今陕西渭南东北)。出身小官僚家庭。他幼年时,为了躲避藩镇割据的战乱,到江南避难过着流离颠沛的生活。这段经历,使他有机会接近人民,接触和了解社会现实。因有“惟有诗魔降不得,每逢风月一闲吟”的佳句,后人便以“诗魔”称之。
贞元十六年(800年),他考中进士,登上了仕途。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二年——六年(807—811)任翰林学士、左拾遗,在皇帝身边做谏官,最初颇得宪宗信任,他也对皇帝寄予很大希望,为贯彻自己的政治理想,与权贵显宦进行了积极的斗争。同时,将耳闻目睹的时政弊失、民生疾苦诉诸笔端,创作了一批以《秦中吟》和《新乐府》为代表的政治讽剌诗,直接剌向社会上下各个黑暗角落,比较深刻地反映阶级矛盾,揭露统治者的荒淫残暴,同情人民的疾苦,具有丰富的人民性和现实主义精神。这类诗作共计170多首,是他创作的精华,白居易名之为“讽谕诗”,且以其“意激而言质”自许,编为自己文集的压郑之作。值得重视的是,白居易创作“讽谕诗”,既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又作了系统的总结,使创作成为实践其文学主张的自觉行动。他对诗歌创作的理论阐述,丰富了我国古代文艺理论的宝库。事实也确是如此,白居易的“讽谕诗”,继承了自国风以降直到陈子昂、杜甫开拓的我国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在思想性、艺术性方面都有所发展,它所体现出来的作者那种忧国忧民、敢怒敢言的战斗风格,在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
白居易还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新乐府运动是中唐时白居易等人所倡导的现实主义诗歌革新运动。“新乐府”一语,是白居易提出来的。所谓“新乐府”,即用新题写时事的乐府式诗篇。“新乐府”的特点,一是用新题,二是写时事,三是作品不以入乐与否为衡量标准。新乐府运动的理论,主要见于白居易的《与元九书》。其主要特点,首先认为诗歌须为时政服务,必须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政治使命,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政治目的。他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口号。这14个字是白居易为自己提出的创作要求,也是他文学主张的纲领。它明白地提示了文学与政治的密不可分的关系。凡此种种皆为前人所未发。所谓“为时”,就是主张文学要反映时代问题;所谓“为事”,就是不空为文,文学要反映与国家和人民相关的重大事件。新乐府运动就是白居易基于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文学主张,与他的好友、著名诗人元稹、李绅等人有意识地进行的一次文学改革活动。
与此相应,白居易坚决反对唯尚“淫辞丽藻”的形式主义文风,主张“为文者必当尚质抑淫,著诚去伪”,作诗也要“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学奇”。为此他学习民歌,作诗广泛运用俗言俚语,博得后人“老妪都解”的称道,形成了我国诗歌史上平易通俗的一派。
正因为白居易的诗歌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鲜明的民主性,所以在社会上引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