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讲,读书与成长似乎关系并不大,甚至于说毫无瓜葛。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十六年的成长史可以说为我的读书史,读书是真真正正的伴随着我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
读书这个习惯,其实源于我妈妈的培养。她是一个十分爱读书的人,从书中受益自不必说,她清楚知道,养成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对一个人来说的重要性。所以,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她就买了很多带拼音的画片给我看,给我不厌其烦的拼读,她固执地以为这可以培养我对文字和图片的兴趣。即使那时候家里并不宽裕,她还是不断给我买书即使我不识字买回来的净是一些小人漫画书。
但,正是从这时起,我的心里就被埋下了一颗读书的种子。
后来,上小学一年级了,我还是热衷于读那些没有文字或近乎于图画册的漫画,不愿意去读那些带拼音的童话书,可是我很爱听妈妈跟我讲。于是妈妈就想出了一个办法——陪读,她读上一句,我读下一句,或者她读一段我读一段。而我对儿时最温暖的回忆就是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下,在自家的小院中,坐在妈妈怀里和妈妈一起读故事书。
在妈妈的连哄带教下,我慢慢放弃了没有什么内容的漫画书,开始转向童话书,每当在我们家的小院中,我被小伙伴们围在中间给他们讲故事,看着他们津津有味的表情和“崇敬”的目光,小小的我对童话书的热爱就更深了一步。
幼时埋下的那颗“读书”的种子生根发芽了。
上了初中,我来到了洛外。离家远了,来回的一次车费要近四十元,妈妈就让我一个月回去两次。这让从小都未离开过母亲,精神上未曾断奶的不满十一岁的我如何承受?妈妈是心疼我、知道我、了解我的,她找到了给我安放星期天的地方——西工区图书馆。从此,图书馆就成了我星期天的安身之处,学校——图书馆两点一线的生活,在别人看来对于一名初中的小孩来说,对于一名远离父母来异地求学的小孩来说不免枯燥、孤单,可我却乐在其中。
这期间,我接触到了各国作家写的优秀小说、散文了,我的感情也比小学细腻得多,开始不再简单的关注故事情节了,从那一本本的小说中我学到了很多。在《简爱》里我学到了忠诚,在《巴黎圣母院》里我学到了善良,从《悲惨世界》里我学到了宽容……很多很多。在那些日子了,书如同我的朋友,牵着我的手伴我走过了漫漫周末;又如同我的老师,鼓励我奋发向上、引导我奔向光明。我未曾有过寂寞和孤独,在一页一页的书中我专注的寻找着快乐!
小时候的我喜欢看史书,这可不是因为我成熟,而是事出有因。一次,有个上初中的表哥来我家玩,无意间跟我说起了他老师讲指鹿为马这个成语,他记不准讲的主人公是谁。正巧我在我爸给我买的一套少儿版的中国史书上看过,就绘声绘色地给他讲了讲,他直夸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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