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译文欣赏第十五章 卫灵公篇(14)
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The Master said, “Was not Zang Wen like one who had stolen his situation? He knew the virtue and the talents of Hui of Liu Xia, and yet did not procure that he should stand with him in court.”
【原文】
子曰:“臧文仲①,其窃位者与②!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③。”
【今译】
孔子说:“臧文仲大概是占了职位不管事的人吧?明知柳下惠是个贤人却不举荐他任官。”
【注释】
①臧文仲:鲁国执政大夫。
②其:大概。窃位:身居官位而不管事。
③柳下惠:鲁国贤人,字禽,柳下惠是他居住的地方,“惠”是私谥(不由国君授予的谥号叫“私谥”)。与立:即“与之并立于朝”,给予官位。
【评点】
此章孔子表述举贤能的贤人的政治主张。孔子认为荐贤者是智、仁、勇三全,为最贤的人。荐贤的人,事业心强,有远见卓识,有识才之慧眼、爱才之热忱、爱才之大度,是最贤的人,应当受上赏。那些知贤而不举的人,是蔽贤。蔽贤者是有大罪过的。孔子说的臧文仲,为政于鲁,若不知柳下惠,这是不明,知而不举就是蔽贤。不明之罪小,蔽贤之罪大。孔子认为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