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苏省靖江斜桥中学 郭宏云
语文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它打破了原先课程的基本格局,有的侧重于实际应用,有的着眼于鉴赏陶冶,有的旨在引导探索研究,其设计目的的差异性决定了选修课的教学必须与必修课的教学有所差异甚至迥然不同,这其中值得语文教师去思考、探求的东西很多。选修课的建设无疑是中学语文方面改革力度最大、创新含量最高的一项系统工程。
可是,几年下来,现实的情况是很多教师对新课标中指出的“选修课特别需要注意寻求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探讨太少,在选修教材的教学处理上,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谨小慎微,患得患失,各种心态都有。典型的有以下三种错误教法。
一是选修课程大学教法。一部分教师认为,既然选修,就该有个选修的样子,于是盲目求新,一味求深,以为“新”“深”才是“修”,才是“研究”,沦于简单照搬大学课程的轨道。比如《唐诗宋词选读》,仅唐诗部分就以唐诗的发展史为主线,讲了各种流派、各种风格的流程演变,还穿插了登高诗、咏史诗、咏物诗、山水诗、边塞诗、乐府诗等各类唐诗的分门别类的介绍、研读;而教材选编的一些唐诗就成了汪洋大海中的几只小舢板,教学演变成了教师一人的“讲座”,学生则茫然、木然。半学期下来,学生未能通过一部分唐诗的学习、研究得到一些诗歌鉴赏方面的经验、体会、积累,更谈不上提升学生鉴赏古代诗歌的水平素养。
二是选修课程必修教法。尽管选修课程不管如何新,如何编排,其实质都是语文内容,理论上讲常用的教学与学习方法都应适用,但它毕竟是选修,与高中阶段学习特征决定下的必修课程内容及侧重点与培养目标均不同。一部分教师未能厘清课程体系中“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未能注意到选修教学内容应更具选择性,选修教学方法应更体现个性化学习理念,在思维的深度和广度上比必修课应有明显的拓展,在能力的训练与培养上应有明显的指向,仍然把选修当做必修处理,把选文、选诗及说明介绍性文字视做必修教材的课文来对待。比如《〈史记〉选读》,仍以必修文言文教学的基本方法按疏通字词、尝试翻译、结构梳理、评价人物形象、分析艺术手法的套路进行教学,课后要求记忆重要的实词虚词的义项或用法,掌握通假字、古今异义、特殊句式。试想,如此操作,一些长的文章一个星期也无法教学完,教师与学生都疲于奔命,往往是身心俱疲而效果低微,选修课程原本所承载的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展现宽广的多元文化视野、努力发展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课程任务也就在这劳劳碌碌中消失殆尽。
三是选修课程试题教法。一部分教师对新课程体系缺乏了解,不能领悟选修课程的实质,在教学时很快地让它带上“功利”色彩——向“应试”靠拢,期望通过选修课的训练弥补解题能力的不足。这样做似乎很有道理,也很有市场——不必去考虑教学方法是否合适,反正向着高考干总不错。于是《唐宋八大家散文选读》则取出选文中的若干块文字设计成若干套“文言文阅读试题”,《唐诗宋词选读》则依照高考古诗鉴赏题型为每首诗设计两三道题目,上课就是学生先阅读答题,老师再评讲指导。这种情况的产生有多方面的诱因,而中学教育的功利性倾向是罪魁祸首,在综合素质尚未成为高考的“硬通货”的现实情况下,学生和教师乃至家长都认为对“无用之学”是不必去花时间的。
这三种做法,对高中语文选修课的课程本质而言,第一种是“过”了,第二种是“不及”,第三种是“不是”。这三种误区的产生原因,说到底是对选修课的定位了解不够或失之偏颇,是教师的漠视、畏缩、保守与随意。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明确提出:“选修课程也应该体现基础性,但更应该致力于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选修课的教学,要按照课程目标制订计划,不能因其设置灵活而凌乱随意、漫无计划,也不能因其拓展性要求而片面追求新奇深奥,脱离课程目标和学生实际”。
既然选修课是在必修课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特别需要注意寻求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方法”,那么就既不能采用必修教法(那是“不及”,未能“拓展与提高”而关注学生思考问题的深度与广度),也不能好高骛远,采用大学教法(“过”犹不及,